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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代言手机广告遭停播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新闻午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2
  宝岛第一美女林志玲代言的长虹U形钻石手机电视购物广告日前被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开点名,指其涉嫌违法。长虹子公司——国虹通讯日前则对外表示已经将该广告撤销并进行整改。林志玲经纪人Sammy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称对此非常关注并将就此事对林志玲形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与厂商进行沟通。     本月6日,北京市“消协”公布了一批涉嫌违法的电视购物广告,同时表示,将继续跟踪这些问题广告并向监管部门提出建议。长虹U形钻石手机电视购物广告位列其中,“消协”指出该广告的主要问题在于“使用绝对性语言表述”。     令人关注的是,林志玲正是该品牌手机的代言人。在该广告中,林志玲的话并不多,只是用自己的“娃娃音”说道:“U的吸引力难以置信”等。其他一些涉嫌违规的宣传语都是后期制作的旁白叙述。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市“消协”公布了违规广告名单后,该公司已采取措施停播该广告。     广告被禁也引起了林志玲的担心。林志玲的经纪人Sammy小姐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收到关于这个手机广告的任何通知。但她强调,林志玲接拍广告前非常谨慎,“我们当然会试用该产品,至于后期制作加了什么话,我们没看到,之后会与厂商再沟通。”她同时表示,如果这次的广告对林志玲的形象造成了损害,“我们会和厂商联系,通过其他渠道解决”。至于电视广告遭停是否影响合约,Sammy表示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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