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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自律规则:两次告诫无效向媒体曝光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8-4
  近日获悉,本月中旬,首份"广告自律告诫规则"将出台。该协议由中国广告协会起草,针对目前广告界的混乱状况提出自律意见。规则已送往工商总局进行意见征求,预计在8月中旬可以公布。该协会还将同时发布"

  关于奶粉广告的自律规则"和"关于卫生巾广告的自律规则"。

  根据这份规则,若发现广告违规现象,中国广告协会将对相关企业进行"三次告诫"。第一次告诫发给广告主,提醒整改;若第一次告诫无效,则下发第二次告诫,并将第二次告诫抄送当地省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若两次告诫均无效,协会在发送第三次告诫的同时,会把违规广告以及涉及企业向媒体公开。

  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透露,"广告自律告诫规则"并非强制性规则,而是在行业内发起一次自律行动,以自我约束方式共同维护广告界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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