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块巨型户外广告位搭建在居民楼两面临街的拐角立面空间处,从二楼开搭,直至七楼楼顶,至少有10米宽,13米高,居民楼1、2单元二楼以上住户的窗户全部封在广告位内。据悉,广告公司给被挡的住户每年1000元,并签了5年的合同。成都市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二支队支队长李启贵称,自6月1日《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成都市尚未对市中心的户外广告位进行公开拍卖,在这里设置巨型户外广告位是广告公司擅自行为。“这是成都市相关条例实施以来首起超大面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位案件,我们将从重处罚”。
此外,据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郭晓鸣称,为整治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行为,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将出台新政,所有违规广告公司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准参与今后公共载体的拍卖,实行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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