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泛滥蔓延,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在于监管不力,处罚较轻。
建议修改《广告法》,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重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广告公司、新闻媒体,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修改完善《刑法》,进一步明确虚假广告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大刑事处罚力度。
明确刊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连带责任,凡刊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给群众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新闻媒体要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出台刊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政纪处理规定,明确规定凡故意刊播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一律追究新闻媒体负责人的政纪责任。建立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综合治理机制,对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单位实行“广告违法一票否决制”。同时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媒体单位,要在相关考核中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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