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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则有望正式出台 店招广告将更养眼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

      记者在昨日市工商局的广告点评会上获悉,我市的“面容”将在一年内发生变化,届时,中山路、厦禾路、禾祥西路等30条街的店招将变得更规范、更有品位。工商局广告处处长黄志毅称,店招广告管理已经基本告别“治乱”时代,迈向“创意”时代。

      昨日,30个基层工商所上交30条街的店招广告规划图,接受专家点评,其中包括中山路、厦禾路、禾祥西路等。据了解,一年的时间内,各工商所将各建成一条体现“少、小、精”特色的店招广告示范街,使我市店招广告设置在明年实现一大提升。

      据相关部门透露,目前户外广告导则已提交市政府审批,有望正式出台。在导则中,社会价值超越经济价值,详细规定了户外广告的设置要求等内容。除此之外,店招广告的管理制度也逐渐建立,今后,每个店招都要有自己的“身份证”,开业受理和店招广告登记将被结合起来,工商部门将把查处无照经营和检查未登记店招广告结合起来。而新楼盘内的商铺也将先经过统一规划后,才能交付使用。(张黎祯)

来源: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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