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被称为“眼球经济”,一些网站主要靠点击率凝聚人气和注册用户,由此吸引广告客户并创造经济效益。
昨天上午,一家知名购物网站就因为广告合同承揽纠纷问题,被广州平治广告有限公司(简称平治广告)告上西湖区人民法院:因为购物网站以广告公司为其吸引的注册会员存在弄虚作假为 由,拒绝支付高达126万元的广告费。
据悉,这也是杭州法院审理的第一起网络广告<纠纷官司。
广告公司 拉了9万会员一分未得
去年5月,总部位于杭州的这家购物网站与广州沛瀛广告有限公司(简称沛瀛广告)签订一份广告协议,由沛瀛广告为购物网站吸引注册会员,每增加一名注册会员价格为人民币14元,注册会员数以收到注册信并点回的数据为准。
随后,沛瀛广告将上述协议项全部业务转让给平治广告,购物网站对该转让行为表示同意并予以书面确定。
按平治广告的说法,协议签订后,该公司按协议与沛瀛广告通过软件联盟网站发布了购物网站的一系列广告,根据好耶系统统计(专门的网络广告技术服务商),从2005年4月25日至8月31日,他们给购物网站带来的会员数(收到注册信并点回)已超过9万人,但购物网站拒绝按约支持广告费。
购物网站 注册用户回访率低水分大
按照双方签订的广告协议,购物网站发现广告公司存在舞弊诱导用户注册的行为,可以单方解除协议约定,但得在10天内支付广告公司吸引的正常注册用户的费用。
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由于分歧太大,只有通过诉讼程序交由法院裁决。
庭审启示 证人出庭难解网络虚拟空白
“电视和平面媒体广告通过播出、刊登的具体日期可以直观地统计出来,但网站注册用户多少和人气高低是否真实、如何鉴定还有待争议,技术方面也存在一定空白。”有关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认为,通过技术手段完全可以使注册用户虚高制造假人气,从而吸引更多人的眼球,但其中的真假难断。该案的判决,对于有“第四媒体”之称的网络规范将有现实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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