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发出通知,对3种
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责令暂停在沈阳地区的销售。
辽宁省药监局通过对3月份当地
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发现,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的“曹清华牌薏辛除湿止痛胶囊”,以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证明,并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的“龟芪参口服液”,利用专家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证明,并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标示药品生产企业为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的“保心包”,以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证明,夸大产品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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