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
广告市场秩序作为全年工作的一个突破口,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广告市场存在的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象,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培育良好的房地产广告环境,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该次整治行动从3月20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半月,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期刊、印刷品、户外、互联网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力求通过整顿行动,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而建立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
专项整顿对六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一是广告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规定,对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制作、发布广告的行为;二是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承诺内容;三是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对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四是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制作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五是房地产广告中利用其它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及使用建筑
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未在广告中注明的;六是其它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房地产广告。
目前,呼市工商系统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规定,对房地产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工地围挡户外广告、房地产开发项目内容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自查自纠,建立房地产广告发布登记表。同时,将房地产广告的日常监管纳入工商所网格责任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查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法虚假房地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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