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角旺地,欲购从速!”今后这样的广告不能出现在建筑工地的围挡上了。记者昨天从市建委召开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建筑工地今后要公示项目经理的名字和联系电话,方便市民沟通。
按照市建委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和管理,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但禁止利用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户外广告。施工现场不按要求设置围挡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市、区建委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逾期不改的,移送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作者:刘扬)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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