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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颁布广告“禁令”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新闻午报    新闻日期:2008-2-29

 

    奥运会到来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为了保证各运动队的成绩,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总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指出,各项目教练员、运动员参加适量的商业广告活动,是体育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提升运动队品牌的影响力、拓宽体育事业经费来源渠道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必须看到,商业性广告活动也是“双刃剑”,如果过多过滥,必然反而影响运动队的形象。

    当前,正是备战奥运会的关键时期,如果仍忙于参与商业性广告活动,人民群众必然会批评和反感,很不利于中国体育健儿的形象,也不利于系统备战。面向即将开赛的北京奥运会,教练员、运动员的真正价值是在赛场上为国争金夺银,而绝不是过多的商业性广告活动。因此,从现在起,各运动队原则上不再参与新的商业性广告活动,而是全身心投入备战训练。

    张怡宁

    代言品牌:达能、佳得乐、金莱克等。

    收入:达能和佳得乐的赞助费有百万之巨,除去上交乒羽中心的一部分,张怡宁年收入约为36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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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丹

    代言品牌:肯德基、佳得乐、联邦快递(中国羽毛球队合作)。

    收入:林丹的年收入,包括比赛奖金以及赞助商所产生的费用等大约170万元左右。其中肯德基签约费用高达200万元,扣除了上交乒羽中心的一部分,他实际所得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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