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媒体风云 >> 广告风云 >> 正文

分众垄断楼宇广告 反垄断有无必要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3-17
分众兼并聚众遭“垄断”质疑 

    1月9日,我国楼宇广告公司分众宣布全面收购聚众。目前楼宇广告经营公司主要就这两家,合二为一后,新的分众公司控制了楼宇广告市场98%的份额。一时间,媒体纷纷惊呼:分众将“垄断”楼宇广告市场。也有观点评论说一个企业完全控制一个产业是不健康的,不利于楼宇广告这个产业(见《南方日报》1月10日的报道《分众传媒合并聚众惹垄断争议》)。

  
  什么是“垄断”?

    我们通常一听到某个大企业100%控制一个市场,或者控制大部分市场,就很担心,说这是“垄断”。这是从市场份额角度理解垄断,并非对垄断的准确理解,这是因为该市场份额只是一时的考量,并不足以表明企业具有长期持久控制市场的力量。比如,虽然现在是一家企业控制市场,但该市场尚未饱和,进入也很容易,随时有新企业产生,我们不能说这个企业敢肆意妄行。

    更准确地理解垄断是从市场控制力角度,即企业操纵市场价格的力量。企业虽大但未必能垄断市场,正如一个人块头大但未必能打仗一样。而且这种操纵力要能长久,不是昙花一现。如果只是短暂一段时间操纵,大可不必担心。比如
微软公司控制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90%以上的市场,但在美国的反垄断案中,最终也没有被反垄断肢解,因为该领域技术创新势头迅猛,微软不会肆意提价而且垄断力会下降。

   
竞争是价格由市场控制,而垄断是价格由企业控制,反垄断就是让控制价格的企业还“价格控制权”与市场,来修正市场失灵。

 
   分众是“垄断”吗?

    认为分众垄断的观点有两个错误。错误一是把楼宇广告市场看作是一个单独的市场或产业。垄断对应的是竞争。因此,市场是指彼此由竞争关系的企业构成。准确地讲,分众的竞争对手并非聚众一家,还有其它广告经营者,他们也是分众的竞争者。楼宇广告不过是
户外广告的一部分,户外广告营业额上百亿,而分众聚众2005年的营业收入加起来不到10亿。而户外广告占整个广告市场不到15%。即使只看楼宇广告市场,目前仍未饱和,尚有大量城市和楼盘没有广告显示屏进入。错误二在于只看份额,不看控制力。如前所述,份额大是一回事,能不能控制价格是另一回事。如果分众提价,则客户可转向其它广告形式,也可能有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会迫使价格回调。

    一听企业大了,就高呼“垄断”,一听垄断,好多人就高呼“打倒”,这种态度不理智。就市场垄断而言,垄断有两面性,善恶都有。企业规模扩大有降低成本,提高产出之效,也有利于技术创新。分众聚众整合后,企业本身可更有效运做,成本可降低,广告投放网络扩大,客户可获得更好的服务,市场也可扩大,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

   
理性看待反垄断问题

    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
反垄断法,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涉及并购的垄断问题,因此分众的行为即使构成“垄断”,也无法律约束。制订反垄断法的年头已有10多年,近来对其出台迫切呼唤的声音日益激烈。但从目前提交讨论的几部法律草稿看,远不成熟。就拿分众这个事情来说,又有观点认为分众这样的“垄断”都没有管束,反映了反垄断法出台的急迫性和必要性。这实际上反映出对“垄断”和“反垄断”含义理解的不准确,这种误解在学者、立法者和法官中还普遍存在,如果不深入研究,普及正确的观念,又怎能期待一部有质量的反垄断法的出现呢?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