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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虚假广告小心丢经营权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3-1
      广州工商局宣布,将对广告经营单位实行“退出制”

  发虚假广告小心丢经营权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通讯员叶华新)胡乱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小心被工商局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退出广州广告市场。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针对仍有虚假医疗广告出现的情况,该局计划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单位实行“退出制”。

  发医疗广告要明示

  据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对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节)目发布医疗广告内容的监管,凡含有广告内容的此类栏(节)目,要求明示“本栏(节)目中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

  通知指出,各级工商机关需依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五种行为,对于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可依法停止其广告发布。

  广州施行“退出制”

  记者了解到,去年,广州市工商局开展了以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责令2500宗违规广告停止发布,并查处了违反广告法规案件310宗。

  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该局将继续打击违法虚假广告。通过落实媒体单位领导责任制,强化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经营单位实行“退出制”,即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此外,该局还计划推行不良行为预警制和违法行为公示制,进一步规范媒介广告的发布秩序。

  严查五种广告行为

  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以新闻形式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广告中利用患者或专家及医生的名义做证明的行为;

  广告中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的行为;

  利用健康专题节(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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