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面上比比皆是的户外广告正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记者昨日从黄浦检察院获悉,由户外广告引起的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动辄便是上10万元的大案,从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批到建设发包等诸多环节,都可能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对此,黄浦检察院建议,建立“一站式”服务减少户外广告的审批流通环节,以此来严防腐败。
四大环节成犯罪“温床
从黄浦检察院近年来起诉的相关案件看,有四大环节可能导致犯罪。
环节一:户外广告规划许可证审批环节
建设部和市政府都发文规定,重要地区、主要道路以及重要建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必须制定规划并进行审批。而谁手中掌管着审批权,谁就成为广告商眼中的“父母官”。
案例:某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局科长崔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9次收受7家广告制作单位财物贿赂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环节二:户外广告经营资质审查环节
广告公司如果在中心城区安置一个楼顶广告,每年的利润可高达几十万元。为此,一些负责户外广告经营资质审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审查权大肆收受贿赂。
案例:1998年至2004年,某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沈某,利用户外广告经营、制作资质审查职权,要求某广告公司以代为支付其购房首付款等形式,收受贿金11.4万元,同时收受该单位贿金1万元。
环节三:优质户外广告位出租环节地段好、位置佳的户外广告是广告经营者争夺的焦点。
案例:犯罪嫌疑人陈某负责外滩某大楼户外广告出租、合同签订等工作。上海某广告公司负责人汤某,为获得该栋大楼楼顶的户外广告位,在酒席上贿赂陈5000元。合同签订后,陈又从汤某处收受港币5万元和人民币2万元。
环节四:户外广告建设发包环节大型国有广告公司受委托代理发布的广告业务往往应接不暇,因此要将一些广告的建设业务发包或者转交
给其他公司运作。案例: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担任上海某广告公司国际客户部业务员期间,利用物色广告建设单位的职务便利,以收取“好处费”的名义先后收受3家业务单位贿赂13万元。
三大原因导致腐败滋生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户外广告犯罪愈演愈烈?
据了解,现在审批一个户外广告不但要经过工商局、规划局、市政委的层层审批,施工前还要得到市政、工商、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同意,过多和过于复杂的行政审批环节,极易促生腐败现象。
同时,户外广告监管和广告商的长期“合作”导致内外勾结,也助长了腐败风气。
此外,户外广告发布价格不确定,费用的多少往往取决于双方的直接谈判,管理人员拥有极大的权力,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给贿赂犯罪有空子可钻。
检察院建议“一站式”服务
为防止和减少户外广告管理环节案件频发趋势,黄浦检察院建议深化广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即申请人只要在工商部门一家提出申请,其他部门的意见均可由工商部门代为征集。同时应强化广告审批管理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广告审查员的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多管齐下严防腐败。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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