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今年3月,市行政执法局水心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市区锦绣路某集团边有两个空置的大型户外广告,面积有140多平方米,既没有发布商业性广告内容,也未打上公益广告,上面只印有招租的电话号码。经调查,这两个广告牌位置是市区某广告公司租用的,经市政园林部门许可后为某单位发布了户外广告。至去年12月原许可发布期限届满,因没有其他客户租用,该公司换下原广告内容后,在空置的白板广告牌上印上招租电话。近日,该公司因违章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被查处,限期拆除,并罚款3000元。
法律释疑: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市政园林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办理续批手续或自行拆除,未经许可的视为不同意设置。本案中,该广告公司虽有该广告位的使用权,但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但在上一个广告许可期限届满后,广告公司在未重新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前提下,发布招租电话,属于新的广告内容的发布,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否则就属违规设置。执法队员称,一般在大型广告牌闲置的情况下,大多是印制上公益广告。 黄耀武 曾子龙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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