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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容新规定:出租车身不得打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2-25
        长沙市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新规定明确指出,市民在城市重要交通道路上的江河桥上垂钓或放风筝是不允许的,今后市民将不能在橘洲大桥和五一大道等地放风筝。

     新规定说,如果你居住在A级道路两侧的楼房里,2楼以上(含2楼)不要新装防护栅。城区内建筑物的阳台、窗户上提倡不安装防护栅。原已安装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防护栅是否拆除,政府将会作出具体规定。A、B级道路临路建筑物的阳台、平台、外走廊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衣、被等物应晾晒在阳台、平台、外走廊内。临A级道路不得在门口摆放灶具、厨具等进行生活、经营活动。高层建筑、A、B级道路建筑物临路立面不得安装遮阳(雨)篷。C级道路临路单位、门店的门前设置的遮阳(雨)篷应整洁美观,底部离地面高度应大于2.4米,宽度不得超过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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