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卫生厅公布了对昆明市平面媒体医疗广告的监测情况。结果表明,上半年监测的286家次医疗广告中,有149家次夸大宣传,比例超过了一半。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云南省卫生厅对昆明市平面媒体开展了监测。2006年上半年,共监测医疗广告286家次,2294条次,其中无广告证明13家次,失效广告证明37家次,专业技术内容超范围26家次,宣传内容超范围106家次,夸大宣传149家次。
此外,因上半年严重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昆明市共有9家医疗机构被撤销医疗广告证明。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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