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合作宗旨
建立长久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广告媒体联盟与代理商共同发展。
第2条:代理范围
地方版的网络广告;会员服务。
第3条:代理商的收益
1、直接经济收益:
广告媒体联盟拥有巨大发展潜力,随着当地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多的广告交易将向网络媒体转移,各地方版将在当地广告电子商务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地方版代理商,将为代理商带来直接可持续增长的经济收益。
2、更多商业机会和盈利空间:
商业机会是企业拓展业务的核心,地方版业务服务于广告公司、广告媒体、广告主等客户群体,代理商在与这些客户群进行沟通和开展服务时,将有机会发现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拓宽企业赢利空间。
3、推动代理商自身业务发展:
广告媒体联盟是国内广告专业推广平台,代理商可以充分运用这个平台极大推动自身业务发展。
第4条:代理商主要任务与权益
1、发展客户:
代理商只需发展新客户,接下来的问题咨询、客户服务、技术支持等工作,均由广告媒体联盟负责完成。
2、发展地方版:
代理商是地方版的主要经营者,可以根据当地的市场特征与客户要求,提出关于该地区地方版的栏目设置、网络功能、商务模式等方面的框架或改进意见,广告媒体联盟将据此作出修改,保证在地方版建设上给予代理商全力支持和协助。
3、为代理商制作、发布宣传主页:
为代理商制作企业形象宣传主页,并在广告媒体联盟的主版及地方版发布,以配合代理商的市场推广、树立代理商形象。
4、在主版为代理商发布商务信息:
在广告媒体联盟主版首页开辟代理商信息专区,发布代理商及其地方版客户的信息。
5、代理商成为广告媒体联盟VIP企业会员:
代理商都自动成为广告媒体联盟VIP企业会员,享受VIP会员的一切服务。
6、提供网络支持:
代理商组织、参与的业内活动,广告媒体联盟都给予全程支持,进行网上报道及商务推广。
第5条:权限范围
广告媒体联盟地方版代理商每地区只限一家,每年签定代理商协议,并可以续签。地方版的独家经营和支配权,除每年支付定额费用外,其广告收益收益全部归代理商所有。
第6条:代理费比例
主版会员服务代理费为40%;主版网络广告代理费为30%。
第7条:代理商市场开发规范及执行细则
1、地方版广告报价规范:
各类代理商的地方版广告业务必须按事先协商的地方版报价执行,对客户的折扣比例由代理商制定规范的折扣奖励制度。
2、主版企业会员服务规范:
不允许对客户打折。代理商在市场开发中,代理的企业会员制价格不允许降价或打折,一旦发现将被取消代理商资格。
3、规范经营:
代理商之间不允许以价格战来互相抢占市场,代理商开发市场应该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第8条:代理商的资格与评定
1、代理商资格:
是本地区独立的企业法人,有广告经营权,公司规模在10人以上;
有良好的人脉关系,与当地广告公司、媒体、广告主和广告管理部门关系融洽;
对网络有实际应用经验,上网通畅,希望与广告媒体联盟长期从事广告业网络商务事业;
能保证抽出专职业务人员进行客户开发。
2、年终评定:
一年代理期满后,代理商出现自身收益不理想、当地市场未得到有效开发、市场开发混乱无序等情况,将被取消代理商资格。
第9条:其它
1、本制度将根据代理商及市场发展的要求每年做出调整,以保证代理商获得更大收益。
2、广告媒体联盟有权限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下一年费用。
广告媒体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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