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美国第一次在电视中出现处方药广告,10年后,美国乔治亚大学最新的一项研究发现,大部分的处方药电视广告没能相对公平地透露不利信息,尤其是药物不良反应作用等信息。
乔治亚大学新闻和大众传播专业副教授Wendy Macias研究了1周的广播和有线电视处方药广告,结果发现:在平均60秒的广告中,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的时间少于8秒,仅占广告总时间的13%;平均30秒的广告,宣传药物不良反应的时间少于4.4秒,仅占广告总时间的15%。更有甚者,大部分时长15秒的广告没有出现任何关于药物不良反应的信息。
Macias指出,除了没有足够时间宣传用药风险信息以外,“这些信息还经常以人们不易理解的方式出现,甚至在人们很少关注的时候出现。”几乎所有广告的不良反应都是以话外音的形式出现,只有2.2%的广告以正式口吻明确告知药物不良反应等信息。
1997年,FDA允许制药企业发布处方药大众广告,但要求信息公布均衡,然而FDA没能给“均衡”下一个定义。因此,Macias将当前的电视处方药广告划分为4个等级:1.药品广告中没有不良反应信息;2.宣传不良反应的时间不及总广告时间的10%;3.宣传不良反应的时间多于总广告时间的10%;4.宣传药品有效性和不良反应的时间相对公平。研究发现,在所有的处方药电视广告中,第一种广告占2%,第二种广告占10%,第三种广告占88%。
尽管处方药大众广告支持者表示,广告可让人们了解更多的治疗信息,批评家们却认为,广告能诱导患者使用不需要的药物,促使医疗成本上升。据尼尔森媒介研究(Nielsen Media Research)估计,2007年上半年,美国制药企业用于电视广告的费用已经超过了15亿美元。(作者:邵建国 )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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