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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涉外教育活动广告乱中介杂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8-1

  新华网武汉7月28日电(记者李鹏翔)针对涉外教育活动中出现的广告内容超出范围、不标明中介机构名称,一些不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也发布广告,有的中介机构以“零中介”服务来招揽顾客等行为,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就涉外教育专门作出规定,全力规范涉外教育秩序。 

  这些规定包括: 任何涉外教育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各涉外教育中介机构不得以分部或办事处的名义刊登自费出国留学广告;刊登中外合作办学广告,应注明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获准文号、完整的机构(项目)名称以及具体的教育培训内容、颁发的毕(结)业证书的层次和类别;各类培训机构包括外国语言培训中心等,在广告中不得将外语培训与自费出国留学直接挂钩,不得刊登广告举办出国留学咨询会、留学沙龙以及以出国留学“直通车”的名义邀请国外教育机构来鄂进行招生或招生宣传;未经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举办国际教育展。 

  据介绍,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做法,湖北省教育厅将给予警告、停止招生、限期整改、暂缓年审、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非法涉外教育活动或非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将联合依法查处,予以取缔。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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