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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种药不准再做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9-26

    据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张建平)国家药监局有关人士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3种药品的广告批准文号已被药监部门依法相继撤销。

  这位人士说, 对于这13种已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品种,原审批地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撤销文号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生产企业该品种的药品广告申请,其他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撤销文号之日起不再受理生产企业该品种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异地换号申请。

  据了解,被依法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分别是:

  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藻酸双酯钠片(溶之)“辽药广审(文)第2001120980号”;山西仁源堂药业有限公司的舒林生发片“鲁药广审(文)第2002030078号”;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败毒胶囊“鲁药广审(文)第2002030127号”;贵州佛华药业有限公司的前列通片“甘药广审(文)第2002030029号”;西安自力中药厂的克银丸“甘药广审(文)第2002030051号”;哈尔滨大中药业有限公司的痤疮灵“甘药广审(文 )第2002030034号”;淄博赋星制药有限公司的镇银膏“豫药广审(文)第2002040163号”;忻州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的三肾丸“豫药广审(文)第2002040138号”;甘肃医药集团西峰制药厂的咽炎片“豫药广审( 文)第2002010001号”;西安幸福制药厂的附桂骨痛颗粒“豫药广审(文)第2001110711号”;吉林通化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玉金丰乳胶囊“陕药广审(文)第2002030105号”;陕西省旬邑制药厂的蒲公英片“陕药广审(文)第2002030106号”;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的细胞助长美“陕药广审(文)第2002030132 号”。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药品是一种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每一种药品都有自己特定的功能主治和特定的使用对象。为防止和杜绝某些药品广告夸大疗效、误导患者,对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核发布和监督管理较之其他产品更为严格。

  为保证用药安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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