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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城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本报讯 (通讯员 倪晓娟)日前,杭州市卫生监督部门召集在杭的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不符合要求的违法医疗广告进行了通报,并对医疗机构如何规范医疗广告行为、合法刊登医疗广告进行了现场指导。

  有关部门经监测发现,目前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多以社会办医、个体诊所为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取得广告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使用过期广告证明文件或一文多用;发布含有禁止性规定内容;超出《医疗广告证明》范围发布广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非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等。

  卫生监督部门表示将根据职责,在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执法的同时,继续加大对医疗广告的监测力度。同时也希望广大患者增强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勿盲目听信广告。如发现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可及时向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投诉举报。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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