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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邮箱见香烟广告此举有违规之嫌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吸烟有害健康,因此烟草广告受到严格限制,但是昨天有读者反映,在新浪网的电子信箱里,竟然收到一封隐藏着特殊链接的广告,其目标能够指向介绍香烟产品的页面。工商部门有关人士明确说,尽管专门的网络广告管理法规尚未出台,但这种做法 ,仍有违规操作之嫌。

  打开读者提供的这封电子邮件,发件人显示为“白沙集团”,页面是赏心悦目的山水画,还有一个标明“点击进入,精彩有礼”的按钮。记者点击按钮打开了另一个页面,被告知记者已经免费获得“精品白沙”体验装一份,不过何谓“精品白沙”,这个页面未明确说明。再点击其中的链接,打开了一个宣传产品的页面后,记者才恍然大悟,原来这“精品白沙”竟然是一种档次不低的香烟。在这则宣传香烟的页面中,除了吹嘘其名贵之处和享用后的“美妙感觉”,对于吸烟的危害性却只字未提。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早有明文规定,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语。

  记者注意到,在三个页面中,两个不含香烟内容的页面均来自新浪网,其中的链接更标明是新浪广东网站的广告内容,而那个标明香烟内容的页面却显示为白沙集团的网站。看来新浪仅仅提供了一个广告链接,不过此种行为是否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呢?记者拨打了新浪网的热线,但其工作人员对于这则广告避而不谈,只是声明他们从未在自己的信箱里收到过这封广告。除了这封邮件外,记者在查询了一些门户网站后发现,少数网站页面所刊载的广告中,也存在指向烟草产品的链接。另外,在一些烟草企业自己的网站里,除了首页中用不起眼的小字标明“本站含有烟草内容,如果您是18岁以下人士,敬请回避”的字样,再无任何对吸烟危害的宣传。

  我国的网民大多以青少年为主,而这些烟草广告却赤裸裸地向他们宣传“吸烟的妙处”,其做法显然没有考虑社会责任和公众健康。对此,市工商局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尽管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的管理法规尚未出台,但是对于网上的烟草广告,工商部门早已沿用了《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如此直接地宣传烟草产品,无疑已经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另外,这位人士还告诉记者,即使烟草厂商在网页中标明了“18岁以下人士敬请回避”的字样,依然是违规行为,因为吸烟有害健康并非仅针对青少年,对于全体公民来说,这都应当是一个尽人皆知的健康常识。

  

京报网-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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