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品
药品监管局公布了第九期《
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和第二期《违法
医疗器械广告公告》。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广告发布
媒体依法进行了处理,暂停了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青海
广播电视报的
医药广告发布权,并责令其限期
整改。
9月中旬,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广播电视局对省内主要媒体第三季度发布的广告进行了联合检查。此次检查涵盖了青海电视台、西宁电视台、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青海青年报、青海广播电视报、西宁晚报等省内主要媒体发布的所有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190条(次),其中14条(次)涉嫌违法违规,违规率7.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并发布公告,向社会予以曝光。其中青海广播电视报自9月14日至9月30日的医药广告发布权被暂停。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现,该省主要媒体发布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异地发布广告未经备案逾期不改;二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三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四是在大众媒体发布处方药广告;五是广告发布时广告审批文号、警示语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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