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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广告违法被罚款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新华社南昌9月14日电(记者李兴文)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日前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时使用“顶级”之类的绝对化用词,近日遭工商部门查处,被处罚金近5万元。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在宣传产品时不能使用“顶级”“最”“极”等最高 级之类的用语。

  南昌市西湖区工商局近日监控发现,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在当地一纸质媒体上发布的“1080P全面替换720P”广告内容中有“用顶级高清彩电、看逼真顶级赛事”的用语。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认定“顶级”两字属绝对化用语,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导,也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这则广告属于违法广告。对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这一违法行为,西湖区工商局已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4.95万元,上缴国库。

  

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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