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再起波澜
两年前,“红火”一时金龙鱼1∶1∶1”调和油广告,两年后再起波澜。与两年前全国各地消费者公开质疑其广告误导消费者不同,今年发生纷
争的原因则从“民间”转到了行业学会。
9月7日,中国粮油学会在京城各大媒体发表《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郑重声明》,愤怒谴责“1∶1∶1”假借学会之名“虚假宣传”。声明中指出,“近日,个别单位在媒体上盗用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副会长李志伟的名义,错误地宣传长期食用菜子油、橄榄油、红花子油、大豆色拉油、花生油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极大地误导了消费者,引起了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给本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该声明指出,“上述报道内容是错误的和不负责任的,未经本会同意和合法授权,不代表本会及油脂专业分会副会长李志伟个人的观点。”
那么声明中“上述报道”指的是什么样的报道呢?
原来从8月底到9月初,北京很多媒体分别刊登了提为《1:1:1食用油营养的黄金比例――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李志伟教授对食用油的宝贵建议》、《你的炒菜油是否健康》、《警惕食用油中的隐形危害》、《四亿家庭的炒菜油是否健康――漫谈食用油里的健康问题》的广告。广告内容以软文甚至新闻报道的形式刊登,文中借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副会长李志伟之口,从专家的角度,对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食用油进行了点评,得出的结论是:长期食用单一的菜籽油、橄榄油、红花籽油、大豆色拉油和花生油,都会引起营养不均衡或者健康损害。
此外,文章还以“均衡营养”为名,向消费者推销“1∶1∶1”的概念。文章发表后,被40多家网站当做文章转载。
有意思的是,虽然在《你的炒菜油是否健康》以及《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郑重声明》中从头到尾并没有出现“金龙鱼调和油”的字眼,但京城众多媒体根据“1∶1∶1”的口号,还是很快地“对号入座”,将帐算在了“金龙鱼”的头上。一时间,有关“金龙鱼涉嫌虚假宣传”的报道满天飞。
金龙鱼的解释前后矛盾
8月8日,北京晚报以《金龙鱼“1∶1∶1”调和油涉嫌虚假宣传》首先报道了这件事情。9月8日《北京青年报》题为“金龙鱼调和油涉嫌虚假宣传”一文中报道“记者拨通了金龙鱼在深圳总部的电话,被告知该公司的负责人无法接听电话。随后,自称了解情况的一位女士给记者回了电话,表示金龙鱼公司已经获悉此事,但他们不承认“盗用”了专家的名义。她说,专家曾修改过该文,并声称已在找律师准备用法律手段回应此事件。”
同一天的该公司广告部的朱先生对《法制晚报》记者解释:金龙鱼只是想倡导一个健康的概念,并没有误导消费者……,对于“点评”其他产品,的解释是:任何产品都有缺陷,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事情仅仅过去一天,在9月9日金龙鱼方又有了新的说法。
2004年9月9日《中华工商时报》题为“食用油巨头明枪暗箭”一文中报道,“记者联系到了该公司深圳总部的相关负责人朱先生,他首先向记者说明,公司从未用过李志伟做广告……”
另外,同一天的《时代商报》题为“金龙鱼浮水喊冤”一文报道“金龙鱼方面对记者表示,公司不知道这则广告的出处,公司没有委托任何媒体和广告公司进行这篇广告的宣传。朱先生称,那篇采访李志伟的报道和嘉里公司没关系,……”
面对不同媒体的采访,先是在9月8日不承认“盗用”了专家的名义,强调专家确实曾修改过该文,并对“点评”其他产品,给予了“任何产品都有缺陷,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的解释。之后又在9月9日声称公司从未用过专家做广告,从没有做过类似的软文,也不知道这则广告的出处,并没有委托任何媒体和广告公司进行这篇广告的宣传,那篇采访李志伟的报道和嘉里公司没关系。
事情发展至今,一方面两天之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免让人对金龙鱼产生了怀疑;另一方面,如果金龙鱼从没拿专家说过事,那么那些以专家名义对国内主要食用油进行有倾向的点评,并对“1:1:1”调和油进行大举宣传的广告又是从何而来?
“如果是新闻报道,大家有可能相信是记者的采访,可是对于广告,竟然有人不承认。到底谁当了雷锋,为别人的广告买了单?谁信阿?”一记者气氛地说。
金龙鱼两年前的痛
金龙鱼的“1∶1∶1”高调唱了这么多年,那么到底什么是“1∶1∶1”,恐怕还不是尽人皆知的事。
2002年7月,金龙鱼推出了第二代调和油,由精炼菜籽油、大豆油、玉米胚芽油、葵花子油、花生油、芝麻油、亚麻籽油、红花籽油等8种油品调和而成,随即抛出了“1∶1∶1”的宣传口号,称“新一代调和油,巧妙结合了中国人饮食的实际情况,使人体对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摄入量达到1∶1∶1的最佳比例,能确保营养均衡。”
金龙鱼方面的解释是这样的:“广告中所出现的1∶1∶1指的是人体每日膳食应摄入的脂肪酸比例,由于人体所摄入的饱和脂肪酸来源除了调和油之外,还有肉类等食物,因此广告中所说的1∶1∶1并不是金龙鱼调和油的脂肪酸比例,以金龙鱼调和油的12∶44∶44比例,再加入正常摄入的肉类等食物所包含的饱和脂肪酸后的比例,就正好是1∶1∶1。”
2002中秋前夕,一位北京的消费者吴某也站了出来,将批判的矛盾直指“1∶1∶1”。吴某说,他从电视广告、商场的招贴广告和产品的外包装上得知,金龙鱼第二代调和油“符合三大权威机构所提出的健康理论”,于是在北京家乐福超市购买了一桶5升装金龙鱼第二代调和油,但他发现,金龙鱼第二代调和油在醒目的“1∶1∶1膳食脂肪酸的完美比例”的产品标签下,具体的产品营养成分表却显示三者的比例是“12∶44∶44”。
“既然厂家的产品没有达到1∶1∶1的健康标准,为什么还要在产品的宣传广告中大力宣传这个概念呢?这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吴某说。
当时就金龙鱼误导消费者的个人投诉不仅仅是吴某一个人,从现在的材料来看,南京,石家庄,成都,西安都有发生。
而针对所谓的“1∶1∶1”,近日中国粮油学会专家也于近日作出了毫不留情的批判,“目前国内外市场上没有任何单一食用油或者食用调和油的成分能达到1∶1∶1的均衡营养比例。凡是符合国家食用油标准的产品,均在健康、安全和营养的范围内。”
“如果油脂真的达到1∶1∶1的比例,外观会呈现粘稠状,甚至根本无法流动。”中国粮油学会油脂专业分会另一位专家表示。
1:1:1还要比到何时
两年前的投诉,两年后的声明,从形式上有所不同,但是相同还金龙鱼的“1∶1∶1”。很显然,金龙鱼在两年前的“战争”吸取了教训,也积累了应对的经验,两年前金龙鱼被迫修改了央视热播的电视广告,两年后金龙鱼敢公然大喊:盗用专家名义的广告和金龙鱼无关。
金龙鱼公然对媒体大喊的时候,不知道他是否想清楚是谁花钱给他做了广告。《北京晚报》刊登的《1:1:1食用油营养的黄金比例――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副会长李志伟教授对食用油的宝贵建议》的广告最后的结论是:“综观我国庞大的食用油市场,在食用油领域第一个运用1∶1∶1的健康营养理念的生产厂家是‘金龙鱼’,其生产的1∶1∶1调和油精选了8种原料(花生油、玉米胚芽油、葵花籽油、大豆油、芝麻油、菜籽油、亚麻籽油、红花籽油),不但促进了人体膳食营养达到1∶1∶1,而且符合中国人的饮食口味习惯,得到了消费者和营养学界的权威认可和推崇。”不知道他是否想清楚,消费者到底会认为谁为他做了广告?
不管“1∶1∶1”中的水分有多少,两年前有多少人质疑广告宣传,金龙鱼还是“一根筋”地大规模的宣传“1∶1∶1”。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去年没有发生消费者的投诉事件,今年的“1∶1∶1”广告开始把自己和所有的油脂企业放在了对立面,开始告诉消费者我们平时食用的食用油原来都是有害的,只有一种油是健康的,那就是“1∶1∶1”,虽然金龙鱼的调和油比例并不是“1∶1∶1”。
甚至他们懒得解释:有8种有害的油种调和而成的调和油是怎么做到“完美”健康的。
“目前国内外市场上没有任何单一食用油或者食用调和油的成分能达到1:1:1的均衡营养比例,”是中国粮油学会在金龙鱼推出“1∶1∶1”概念之后的第三年发表郑重声明的内容。
《金龙鱼的调和油不是“1∶1∶1”》是很多媒体报道该事件的题目。这本来应该事实的本来面目,但是很多人竟然像获得了重大发现。由此可以判断媒体记者在得到这个“新闻”之前的对“1∶1∶1”的认识。天天在行业内磨打滚爬的新闻记者尚且如此,社会上的消费者又怎样理解这个“三年两惹事”的“1∶1∶1”?
“无论你在产品上有没有真实标注,但是你让大多消费者认为油的比例就是1∶1∶1”,那就是误导!”两年前的消费者吴先生说。
“对我们中国粮油学会来说,这次主要是因为涉及到了学会中的个人,我们才会有这样的举动。至于以前1∶1∶1如何宣传,那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中国粮油学会那位不愿透露职务及姓名的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但她同时指出,在对企业商品广告的播放和刊载中,许多媒体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如果他们对广告真实性的审查严格一些,那么消费者受到的误导和欺骗就会少一些。”
又据:《北京青年报》9月11日报道: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获悉,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金龙鱼”1:1:1广告昨天起被要求暂停播出。市工商局广告处昨天召集中央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广告部了解情况后发出通知,要求该广告在进行整改之前,暂时停止播出。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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