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知识 >> 广告协会 >> 正文

广告房源信息失实中介补偿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昨天,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了《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根据《自律规则》,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广告房源信息失实、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中介机构应承担补偿责任。

    《自律规则》要求,中介在经营时要公示工商执照、资质(备案)证书、会员证书及从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照片,同时要公示服务程序或业务流程、服务项目及各项收费标准等。

    《自律规则》同时划定了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禁区”:中介不得承揽国家法律禁止转移、买卖、租赁、抵押的房地产业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在本机构以外的机构兼职,在服务中不能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

    11月1日起,该《自律规则》将在该协会100多家会员单位正式实施。如违反《自律规则》,协会将报市政府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京华时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