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对全国部分报纸发布的食品广告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食
品广告发布量较多的六十一种报纸,共检查食品广告六百九十四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四百一十三条,违法及涉嫌违法率为百分之五十九点五一。食品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是:一、广告中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二、广告中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三、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超出和扩大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功能。另外,个别广告出现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内容。
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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