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 12月3日消息 即将于12月6日出版的《商业周刊》日前撰文表示,对于国际传媒企业而言,中国政府允许国际投资者涉足电视节目制作的决定无疑是令人兴奋的。但是,国际投资者在短期内还不可能在中国电视市场有所作为。
对于国际传媒企业而言,中国政府近日所宣布的开放国内传媒市场,允许国际投资者涉足电视节目制作的决定无疑是令人兴奋的。
对此,美国传媒巨擘Viacom中国公司常务董事李逸飞(音译)表示:“此举意味着中国电视节目制造市场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而News集团中国区总裁JamieDavis则呼应道:“这是一个鼓舞人心、令人振奋的决定。”
此前,中国政府对国际传媒企业进军大陆电视媒体市场的控制是十分严格的。目前,中国共有3000多家国有电视台。但每年允许国际传媒企业向这些电视台供应的节目内容相对而言是十分有限的。
但是,新法规生效之后(2004年11月28日起生效),国际投资者将被允许与国内电视节目制作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设计和开发所允许的各类电视节目。
然后,他们可以将这些电视内容出售给国内的各家电视台。新法规同时规定,国际企业在合资公司中的控股权最多为49%。Viacom公司目前已经宣布,他们最早将于明年年初与上海传媒集团(SMG)合作开发儿童类电视节目。
勿庸置疑,新法规将在一定程度上益于国际传媒企业涉足中国这个庞大的、拥有无穷潜力的传媒市场。但是,在短期内,国际传媒企业在中国市场还不可能有太大的作为。
首先,国际传媒企业的部分节目内容肯定是不适合中国市场的;而且,部分节目内容也不可能得到中国政府的许可;此外,中国政府拥有一套严格的节目审核制度,不可能让国际传媒企业为所欲为地出售他们的音乐、体育和卡通等节目内容。
三年前, Viacom、星空传媒(Star TV)和时代华旗下的TWX已经获得了在广东省提供电视节目的资格。但时至今日,他们也只是将其电视节目引入到900多万户的家庭中。而且,向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市提供电视节目的愿望在短期内还不可能实现。
对于国外传媒企业,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将其电视节目直接传送给中国的亿万电视观众。但是,新的法规并没有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利,而是对他们所提供的节目数量进行了限制。另外,新法规还规定国外传媒企业不得在其节目中显示其“Logo”,即使是双方的合资工厂也不得使用海外企业的标志。
当然,为了吸引更多的电视观众,中国政府对海外投资者的限制也会逐渐放开。目前,中国政府的计划是在2008年奥运会开幕之前,将国内主要大城市的电视节目由当前的模拟信号升级到数字信号。
当前,中国大约拥有1.5亿户有线电视用户,月租费用为1.5美元左右。但是如果升级到数字电视节目,那么月租费至少要提高到10美元左右才能赢利。
对此,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要想让用户甘心转移到数字电视节目,就必须要制作出更高质量的电视节目。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内容和制作部门总经理魏萍(音译)表示:“该市场的确需要高质量的电视节目,但目前这样的节目仍供不应求。因此,我们需要国际制作商的支持和帮助。”
对于国际传媒企业而言,一个更诱人的市场可能是中国政府管制相对较松的互联网电视传媒市场。目前,中国网通已经获得了通过网络传送12套电视节目的资格。与传统的电视市场相比,中国对互联网电视市场的管制相对松懈。
此外,中国移动市场不久将进入3G时代。据业内消息称,中国将有2.16亿手机用户下载视频内容。对于国外传媒企业而言,这同样不失为一个潜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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