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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商明年须重新登记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晚报讯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将执行新规定,2004年已取得登记号的广告经营者明年须重新登记。

  根据新规定,今后,凡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企业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并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二是企业的注册资本在150万元以上;三是企业成立3年以上。此外,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首页和底页应当为广告版面、不得全部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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