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上海市牡丹江路、双城路的两块整幅户外广告设施公共用地,同时举行了使用权公开拍卖会,7家具有户外广告发布权的广告公司参加了竞买。经过一番角逐,本市的两家广告公司分别以16.8万元和13万元,拿下这两块广告位置的使
用权。据了解,这是今年2月1日新的《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生效以来,首次通过公开拍卖“诞生”的户外广告公共用地。
据了解,过去本市的绿地、公共广场等户外广告资源,其归属权并不明晰,如果商家要开发使用这些资源,通常需要经过市政多个部门的首肯,审批的程序也缺乏透明度。针对这种混乱状况,市政府于去年12月中旬,以第43号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用地的使用权应通过拍卖、招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取得。与此同时,户外广告公共用地的管辖权也统一划归上海市市容环卫局。
记者了解到,在本轮拍卖会上拔得头筹的上海新辰翰美广告传播公司和上海新万宝广告装潢有限公司,将按照宝山区市容环卫部门的的要求,在牡丹江路(宝杨路-水产路)设置52只立式广告灯箱;在双城路(同济路-永清路)设置40只立杆广告灯箱。这些广告灯箱将兼顾白天美化、夜晚照明的效果。宝山区市容环卫局则代表政府与两家广告公司签订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
据悉,新的《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已经在2月1日生效,今后上海市区全部户外广告公共用地都将面临使用权的重新“登记”,未经过公开拍卖、招标而存在的广告位都将被逐步拆除,预计将达到500多块。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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