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应该是最具社会责任的群体。媒体的责任意识关乎受众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这种责任也直接影响媒体自身品质。
其实,这些道理有哪位媒体经营者不清楚?甚至还有不少媒体经营者就此著书立说了呢。我们姑且不论媒体对其他行业发展的社会责任的强弱问题,我们只想说说媒体的广告行业发展责任的缺失问题。
按理,媒体是我国广告业迅速发展的最大受惠者,理应对广告行业的发展承担比广告公司和广告主更多的行业社会责任。
然而事实情况远非如此,几大现状可以佐证我的观点:
第一个现状:屡禁不止的非法医疗药品广告已经引发了颇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媒体是最大的始作俑者。媒体从这类非法广告中获得了高额的广告收入,留给国家留给社会的却是积重难返的一系列治理难题,国家需要在这方面花费的治理成本无法估量!对广告行业的社会地位产生了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广告的可信度不断下降,社会公众对广告业的信任危机在不断蔓延;
第二个现状:媒体对广告业公益性活动参与度很低。从一年一度的中国广告节的媒介展和去年设立的“媒介企划奖”中可以看出,连续数年的广告节“媒介展”参展媒体生一幅老面孔,“媒体企划奖”的参与媒体仅十二三家!鲜有媒体自己组织公益性行业论坛、讲座等等;
第三个现状:对广告公司,特别是本土中小型广告公司颐指气使,广告公司仿佛是它的雇工。媒体对广告公司的政策缺乏公平性,许多业内有识之士如刘国基博士、陈刚教授等对广告代理制度的施行表现出了极大的忧虑,“零代理”的潜规则,让科学的广告代理制处在一个令人尴尬的境地。媒体应该清楚,没有广告公司的良性发展,就不会有媒体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媒体与广告公司应该是互为寄生的关系,称为兄弟关系也绝不过分;
第四个现状:媒体对广告协会的工作没有热情。广告协会是广告业的行业性组织,是广告从业人员的“娘家”,广告协会对行业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将来必然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协会的工作需要广告业三大主体——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媒体的通力配合,否则广告协会的工作无从开展。中国广告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媒体参与的积极性带有勉强性,地方广告协会组织的行业活动,媒体的参与度就更可怜了。本人曾亲历过一次省级广告协会的理事会会议,作为副会长单位的媒体广告经营部门负责人竟有大半缺席,令协会领导难堪的是会议的议程中有最为重要的理事会换届选举!
上述现状具有典型性,其他我们还可以罗列很多。总之,媒体在广告业中所应发挥的作用和应担负的行业社会责任普遍缺失,媒体只想在广告业中不断索取,而决然不肯付出,长此以往最终受害最严重的肯定是媒体本身。呼吁媒体高层领导,乃至党的宣传管理部门认真研究对策,拿出办法。此外,建议媒体高层选聘具有媒体经营战略眼光和极强社会责任感的人士任职广告经营管理部门一把手。当然,媒体的广告业发展责任的缺失,也有其它各种因素参与其中,我们也呼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认真研究,寻求法律层面的最佳解决方案。
广告大观 总编辑 陈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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