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行业队伍的职业化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广告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广告经营单位健全和完善专业人才聘用机制,维护广告行业人才市场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关于 “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的精神和广告行业人才聘用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的目标是,在广告行业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制度,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标准与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衔接,加快人才评价与国际标准的接轨,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第三条 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的原则是,依据德才兼备的方针,按照学历与能力、资历与业绩并重的原则,从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评定。依照本办法取得的广告专业技术资格,是广告经营单位聘用人员、确定职务和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广告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评定工作采取全国统一标准,统一考核评定的方法。即:统一业务类别统一各级资格的行业标准,统一考核试题,统一 由 中国广告协会颁发《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告公司、媒体广告部门以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业务的工作人员。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中国广告协会负责全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工作。中国广告协会组建由业内专家、地方广告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的代表共同参加的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及所属工作机构,负责建立评定体系并保证该体系依据本办法开展评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组建省级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地的评定工作。
第二章 广告专业技术资格的设定与资质条件
第七条 广告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四个系列和助理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具体如下:
广告策划师系列:助理广告策划师,广告策划师,高级广告策划师;
广告文案师系列:助理广告文案师,广告文案师,高级广高文案师;
广告设计师系列:助理广告设计师,广告设计师,高级广告设计师;
影视广告师系列:助理影视广告师,影视广告师,高级影视广告师。
从事营销策划、媒体传播策划、品牌战略策划、公关活动策划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为广告策划师系列;从事文案创意工作的专业人员为广告文案师系列;从事视觉设计工作(包括平面、户外、网络、展览展示等创意设计工作)的专业人员为广告设计师系列;从事广告编剧、导演、摄影、三维、广播、动漫、影视广告制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为影视广告师系列。
第八条 广告专业技术资格是广告行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准的标志。受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具备职业需要的知识背景、工作能力和进取精神,努力为中国广告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一)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广告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广告行业工作满1年以上;
2、具有完成一般性广告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解决一般性广告专业技术问题;经考核评定合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广告行业工作满6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广告行业工作满4年以上,或具备双学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广告行业工作满2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在广告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具有完成较为复杂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较为系统地掌握并熟练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能够指导相当于初级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经考核评定合格。
(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具备大专学历并在广告行业工作满9年以上,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广告行业工作满7年以上,或具备双学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广告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或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广告工作 2年以上; 或取得中级资格后在广告行业工作满 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较为系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并能运用这些识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解决本单位较为复杂的、重大的业务或技术问题;了解广告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策划指导高水准广告成功案例的经验;曾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或论文,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在本地区或某一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经考核评定合格。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定
第九条 广告从业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广告专业技术资格,不受户籍所在地和所任工作职务的限制,均可在本人工作的经营单位注册地进行申报。
第十条 对于学历、外语和任职年限条件(其中一项)未达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但在广告行业有突出业绩者,可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定。
第十一条 凡广告学或相关专业毕业的 大学专科毕业生在广告行业工作满三年的,上述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广告行业工作满一年者,不需要参加考试,即可申请办理助理级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所属的广告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资格的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所属的省级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助理级和中级资格的申报、考试、评定和高级资格的申报工作;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可单独成立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的助理级和中级资格的申报、考试和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各级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广告行业的各类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系列分为若干评审组,对申报人员资质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报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委员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工作原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拥有“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持原证书按照程序办理助理级“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大学本科毕业在广告行业工作满一年;大学专科毕业在广告行业工作满三年;持中专或高中学历在广告行业工作满 5 年。
第十五条 实行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制度,是中国广告业人才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广告协会和各有关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按章办事的原则,维护评定工作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双方的权益。对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作弊,骗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是评审委员的,取消其评审委员资格;对申报人员,取消其当年和下二年度的申请资格。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中国广告协会负责解释。
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 2005年5月19日)
根据《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中国广告协会组织部分省市协会的领导、部分专业委员会的领导和部分业内专家学者,成立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的评定工作。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广告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标准和考试考核大纲编委会和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办公室。
广告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资格的评定。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标准和考试考核大纲编委会,负责制定资格标准、编写考试考核大纲、确定考题及判卷标准、编选印发教材及学习资料等工作。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培训部)负责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告协会负责组织成立本地区的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评定工作,下设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初级和中级资格的评审工作。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广告协会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可以成立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初级和中级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考评内容
每个资格系列均包括基础知识考试、专业知识考试、能力审核三项考核内容。
申请参加初级资格评定需要参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试,申请中级资格除参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外,评审委员会还要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高级资格的评定不需要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试,直接由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面试。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的试题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标准和考试考核大纲编委会建立的题库中抽取;计分按百分制, 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对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安排补考;单项合格者,其成绩可延续到下一次考试。地方评审委员会核发成绩通知单,并在指定的网站公示一个月。
三、报名和考试方法
(一)报名和考试时间。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 5月和11月。考试的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月初至2月底及7月初至8月底。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或报名时间,由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提前通知。
(二)报名地点:报考人从业地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定的报名处(设在当地广告协会或中国广告协会指定的单位)。
(三)报名手续:由本人填写报名表(从报名处领取或从中国广告协会网站下载),经单位核实后,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和 1寸免冠彩照3张,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并交齐报名评审费。报名表及所需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申请各类中、高级资格的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的外语水平证书;至少两篇在省级以上广告或相关专业类刊物发表的研究论文(设计类可不提供论文资料);在业绩证明方面,申请策划和文案类资格的,提供成功实施的案例 2个(或获奖证书),申请设计类的,提供发布后的稿件2个(或获奖证书)。
(四)高级资格申评时间与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相同,受评人经从业地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后,将报名表及评审费寄送中国广告协会,如需面试,由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报名评审费:初级为每人 350元,中级为每人500元,高级为每人1000元。
四、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破格申报中级资格:担任过中国二级广告企业负责人(两年以上)、担任过媒体广告部门负责人(两年以上)且经营业绩显著、在省级以上广告和相关专业类刊物发表高质量研究论文两篇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破格申报高级资格:获得国际广告赛事奖项的主创人员、担任过国内外大型广告赛事的评委、担任过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负责人(两年以上)、担任过省级以上媒体广告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且经营业绩显著、在广告理论方面有专著出版。
五、申报特例
凡符合《试行办法》第十条中有关条件的人员,可按照申报程序到地方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理助理级“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程序及费用由地方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设定。
拥有原“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符合《试行办法》第十四条中有关条件的人员,可持原证书按照程序到原发证所在地的地方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理助理级“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相关程序及费用由地方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设定。
六、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广告协会组织。为确保培训质量,中国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委员会确定师资标准,并推荐专业人士执教。各地应按照标准聘请教师,并报广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办公室核备。培训应坚持自愿的原则,培训时间应不少于 25学时。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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