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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叫停陈小艺代言口服液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工商局广告处表示,陈小艺和其儿子在广告中以消费者形象出现,更具欺骗性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明星以消费者名义做广告被戴上了“紧箍咒”。昨天记者获悉,因以消费者的形象出现,广告内容不规范,由著名演员陈小艺与其儿子代言的三精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两个版本的广告,目前均已被北京电视媒体停播。

  从上周五开始,北京11部门联手对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整治,六种违法广告被重点查处,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均将被列为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打击。

  据了解,这部被停播的口服液产品广告片中,“笨熊,喝!”的台词极具感染力,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而陈小艺在广告中称其儿子喝了口服液后聪明了、个子长高了。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人士对此指出,陈小艺和她的儿子在这则口服液产品广告中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广告内容不规范。

  “影视明星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宣传推介产品,更具有欺骗性”,该人士介绍,明星对消费者产生的影响力非常大,商家往往利用对名人的崇拜心理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明星们在广告中以消费者名义亲身示范、现身说法,很容易混淆视听,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判断,成为虚假违法广告不折不扣的“帮凶”。

  中消协法律与投诉事务部主任王前虎对此表示赞同,他说,在之前曾查处的一些“证明”性广告中,一些名人把没吃过、用过、体验过的东西,在广告中说成用过、吃过、体验过,使广告本身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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