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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总代理的设置和管理原则初探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王嘉萌 

  总原则

  遵循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到两个总代理商的设立原则。由各区域总代理商按照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去发展各级代理商和经销商。

  基本因素

  广告的重要来源地、市场有较大空白或读者在购买的方便性和实效性方面要求较高、民营代理商经营积极性高。具备以上条件的省市可考虑设立发行代理点。

  区域总代理的必备条件

  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且交通较为便利(不需临街),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可用发刊场地(不一定是自有的)。

  能覆盖该区域85%以上的零售网点。

  拥有10人以上自有的送摊队伍,能够及时补摊。

  对所在省、市、自治区所辖县市有发行渠道、开发能力。

  对所处地区的经济、文化、人口构成、消费习惯及零售网点的特点和情况等有较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有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在该区域同行中属突出者。

  具备以上条件者,经与期刊社签订区域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区域总代理商。

  区域总代理承担的主要职责

  产品的储运、流转中心。代理商应具备完善的仓储及运输设施,标准化的运作和高效的管理,从而向其客户提供更及时、更稳定、更可靠的产品供应和服务。

  为期刊社提供对市场的覆盖服务。代理商应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一支销售队伍,在期刊社的统一管理下,依期刊社制定的价格政策来负责对其客户提供服务,包括需求预测、铺点、陈列、补摊、收款、促销等等。

  和期刊社共同开发市场。代理商应具备对所负责的市场有深入了解和专业性意见,同时拥有充足的经营资金,从而协助期刊社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并获得合理的利润。

  区域总代理的管理

  操作的规范

  规范形象。由期刊社制作统一的服装、太阳帽、工作包、邮袋、雨衣、资料袋、工作笔、便笺、记事本等,按照标准配额发放到区域总代理处。代理商应按期刊社要求统一使用,超过配额部分代理商需以成本价向期刊社购置。

  规范运作。区域总代理应按照期刊社的指导价上摊、按照代理协议的约定范围发货,并依据自身情况结合期刊社的指导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规范和工作规范。

  定期沟通制度

  周期:至少每月一次。

  内容:业务拓展、市场情况、读者的反馈。提出建议和设想。

  形式:电话、E-MAIL,最好以书面报告形式。

  监督机制

  发行部定期或随时派出督察人员(发行总监或发行经理)检查各发行代理的工作。

  监督内容包括:

  形象、规范运作、财务结算、客户抽查。

  各区域总代理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检查。

  财务结算

  预缴押金:区域总代理须缴交押金,按照各区域的市场情况分为数额不等的等级,根据事业发展情况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刊款缴交方式:每月10日前须按协议将刊款电汇给期刊社,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期刊社确认。

  奖励办法

  奖励政策主要以代理商的经营总额和实际回款额计提年终奖金。另外期刊社将根据事业发展状况和市场情况,在不同时期制定不同的奖励政策以鼓励代理商开拓市场、获取更大的利益。

  合约中止条件

  违反代理协议的条文及其他期刊社认为须中止合约的情况。
 


                                  
                                                               媒体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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