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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不是虚假广告错源加大监控才是追本溯源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因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广告内容不规范,由著名演员陈小艺与其儿子代言的三精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两个版本的广告,目前均已被北京电视媒体停播。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表示,陈小艺和其儿子在广告中以消费者形象出现,更具欺骗性。(见5月30日《新京报》)

  随着市场的日益扩大和丰富,一些明星开始无选择、无节制、无目的地乱接广告,不仅造成“明星广告”的泛滥,而且导致“明星广告”反而成了虚假广告的“代名词”。对社会起到诸多负面作用,进一步误导消费者。

  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明星代言的广告即便是有虚假的成分,也并非都是明星的错。首先明星所代言的产品肯定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企业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产品是经过质检、卫生等部门认可的,明星不过是替他们宣传罢了;其次是明星在其中的作用仅仅是夸大了宣传,就其向市场所推介和宣传的产品来说,究竟质量、效果如何,并不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厂家、商家承担这个责任;再有就是明星不可能做到自己去鉴别真伪,这需要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去鉴别真伪。

  简单否定明星广告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虚假广告一方面有明星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关键在于企业行为。如果产品涉嫌虚假成分,明星也是受害者。在遏制虚假广告问题上,明星虽然应当自律,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规范和约束,但追本溯源还是应当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监控和查处。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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