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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V停播明星“消费”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工商部门表示:明星“现身说法”做广告内容真实也违法

  本报讯(记者杨滨)“目前,北京电视台所有频道中涉及到明星‘现身说法’式的广告已经基本上全部停播了”。今天上午,北京电视台广告部一位工作人员私下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为了印证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搜索北京荧屏广告发现,其中的“明星脸”果然越来越少了,原先常见的那种明星以消费者身份推荐商品的广告更是“不好找”。
 
  来自北京电视台广告部的消息还说,该部门近期接到了工商部门下发给各广告发布单位的通知,据此进行了播出广告的相应调整。一批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广告中有“违法”之嫌的明星广告纷纷被拿下,个别品牌广告已换上了新的版本。

  “明星做广告应懂得自律”,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是不允许明星代言广告,关键是代言广告要把握一个度,把握真实、合法的原则,特别是药品、保健品、医疗广告,政府部门审批的是什么就做什么,不能随意创作、扩大、演绎,要对自己宣传的内容事先了解。如果没有使用过某产品就在广告中推荐或介绍其产品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无疑是属于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即使明星确实吃过、喝过、使用过某种产品,也不允许在广告中“现身说法”进行推荐,“只要明星以消费者的名义在广告中出现,即使其所说内容是真实的,也是不允许的。”6月底市工商局将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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