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媒体风云 >> 地方广告 >> 正文

电信用互联网做广告按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电信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广告的制作、发布,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其性质与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制作、发布广告相同,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来源:信息时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