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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十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9

       新华网上海6月29日电 (记者 俞丽虹) 29日,上海首次建立十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机制,除保健食品、药品、医疗虚假违法广告外,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以及互联网等也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据悉,此次共同参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包括工商、公安、监察、卫生、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通信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十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这在上海广告管理史上属于首次。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表示,未来1年时间内,十部门将对申城的虚假违法广告进行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其中,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药品广告承诺疗效、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房地产广告承诺“房产升值、投资回报”等行为。同时,上海还将建立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新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督察、违法广告公示、广告市场信用监管等6项制度。对于违法率居高不下或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广告发布者,工商部门将暂停其广告发布权。对于严重违反宣传纪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媒体单位,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据统计,近年来上海的广告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经营额等均快速增长。截至2004年底,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数量已达6628家,从业人员超过6万人,经营额为293亿元,约占全国广告经营总额的四分之一。(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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