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王永志)中国国家统计局对全国三十一个省(区、市)六点八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人均一千五百八十六元人民币,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百分之十二点五,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一点六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二十六日将农民增收归结为五大因素:一、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五百二十一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十六点六。其中,外出务工劳动力八千八百四十五万人,增长百分之四点四;外出务工收入人均一百九十一元,增长百分之二十三点七。
二、出售农产品收入大量增加。农民出售农产品的现金收入人均七百零七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二十点三。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对全国三万一千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价格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百分之四点一。
三、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生产经营的现金收入人均二百四十二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十四点七。
四、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现金收入人均三十九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二十点九;转移性现金收入人均六十八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五、税费负担继续大幅度下降。农民的税费支出人均五点六元,同比下降一半以上。其中农业税人均不足一元,下降八成七。
尽管农民现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尽管国家对农民在减免税费等方面作了许多努力,并在最近宣布对早籼稻实行最低收购价等举措,但有关官员认为,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仍然是中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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