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由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主办,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承办的“全国大学生
广告艺术大赛”(江西赛区)组委会工作会议暨开幕式在江西师大举行。大会主要就大赛开展的背景、指导思想,大赛的目的、意义、宗旨及组织形式,大赛内容、具体实施办法及评选方法,江西省关于大比赛的具体组织及活动安排等进行全面阐述,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据介绍,“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是教育部高教司组织的继全国理工科数学建摸大赛和电子制作大赛之后而新设立的文科类大赛,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学校
新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是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群众性的广告策划
创意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提高大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策划能力、协调组织能力,促进大学新闻传播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在校大学生广泛参与的,开放式的比赛,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根据“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的安排,在全国省市设立了13个分赛区,组委会鉴于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单独在江西省设立分赛区。
相关:“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江西赛区)比赛实施办法
为了使“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江西赛区)比赛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226号文件)、《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62号文件)、{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章程》等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参赛对象
高等院校广告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美术学、艺术
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工程等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含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软件学院、高职高专的学生)。
二、参赛类别、作品评审标准、作品要求
按《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参赛手册》的规定与要求执行。详见www.sun-ada.net、www.cbxy.com
三、报送及评审程序
1、以院校为单位将作品报送到江西赛区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本科院校、独立学院、软件学院、高职高专可以分别作为参赛单位,也可以以校本部教务处(或团委、学工处)的名义集体报名。学生也可以自行报名。
2、各参赛单位向组委会秘书处推荐评审专家1--2名。在向组委会领导汇报的基础上,组委会秘书处聘请其中的部分专家,并邀请业界人士,联合组成评委会,按全国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评委会按参赛作品总数30%左右的比例,评出江西赛区的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由“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颁发全国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
视学生作品数量和质量,对未进入全国决赛的部分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并由省教育厅颁发“江西赛区优秀作品奖”。
3、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入围奖以上的作品,统一报送北京,参加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决奏。
4、根据各参赛单位的重视程度、组队情况、获奖情况,评定全省“优秀组织奖”,并推荐其为“全国优秀组织奖”的候选单位。
四、参赛费用
每件参赛作品收取报名、评审费80元,原则上由参赛单位负担。自行报名的参赛者,报名、评审费由参赛者个人自理。
五、大赛形式与竞赛题目
大赛采取全国统一命题的
公益广告,以及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背景资料自由命题的商业广告两种形式。具体的选题按《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参赛手册》中的竞赛选题说明执行。详见,www.sun-ada,net、www.cbxy.com。
六、参赛作品截稿时间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江西赛区)比赛作品截止时间为2005年7月10日,以邮戳为准。参赛单位统一将参赛作品连同参赛费用,于截止日期前上报到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自行报名的学生,也应于截止期之前报送参赛人品。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收件人:潘莹璐 殷伟群
邮 编:330027
电话:0791-8507690(办公室) 13707910366(潘老师)、8120782(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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