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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出台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5-4-26
    据悉,江苏省泰州市日前出台《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这一办法规定,广告经营者需利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广告经营者或设置者必须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整洁、完好、安全。设置期限届满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拆除或覆盖。户外广告设施空置时,应代之以公益广告

    市城管部门要求市区各
广告业主近期内对各类户外广告自行清理整顿,5月1日以后,有关部门将强制拆除不规范广告。

    据介绍,目前泰州市共有
广告公司90多家。但不少广告从业人员法规意识淡薄,有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户外广告,有的先立广告后审批。许多户外广告设立后缺乏管护,残缺破损无人问津。一些违规经营者制作的户外广告,内容粗俗、质量低劣,有的甚至成为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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