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专家 >> 广告人才 >> 人才动态 >> 正文

网络广告雾里看花(下)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虽然工商机关一直致力于探索监管网络广告的方式方法,但由于网络的特性,
要进行透彻、完全的广告监测目前还不具备相应手段。为了在查处网络案件上取得突破
,目前浙江省部分工商机关已开始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体网络应用培训,使其了解、掌握
有关知识和技能,各基层工商所通过回访、走访、年检等


方式,对辖区企业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有意识地加强了对企业的信息化程度、网
络设置、网上销售等情况的调查和了解。此外,通过直接进入企业网上主页进行检查以
及在各网站上的公司库、产品展示栏及商业信息发布栏中键入关键词进行模糊搜索,逐
条浏览等方式,搜寻案件线索。 

  浙江出台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广告处了解到,该省自1999年已暂停网络广告经营的登记工作
,同时对网络广告经营单位的管束也日益趋紧。今年7月,出台了《浙江省网络广告登记
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力图扼制住网络虚假广告的源头。其中,对有关出国留
学咨询、社会办学、职业中介、专利技术、经营性文艺演出等当前炙手可热的网络广告
“严加管束”。按照《暂行办法》,这些广告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取
得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证明文件内容发布。其次,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
药、医疗、种籽、种畜等商品的广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
也必须在发布前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并严格按照审查批准文件的内
容发布广告;审查批准的文号也必须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违反者,工商机关则将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广告管理若干规定》等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虽然网络广告被套了“紧箍咒”,但它仍颇具迷惑性,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消
费者睁大眼睛,谨防受骗。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