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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视直销广告六成违法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广东省消委会昨天向消费者发出2001年第6号消费警示:不可轻信电视直销广告的宣传,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9月上旬,省工商局对全省地级以上市30个主要电视频道进 行了一次电视广告的集中检查,结果发现电视直销广告违法问题较多,虚假违法电视直销广告占违法广告总数的61%。

  针对消费者对电视直销广告投诉反映的情况,省消委会近期组织对广东省和广州市部分电视频道的电视直销广告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调查发现,当前许多电视直销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虚假、夸大的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省消委会昨天发出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采用虚假的电视直销广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种欺诈行为,消费者如果受到损害,要保留好相应的凭证,依法向经营者索取“双倍赔偿"。

  省消委会同时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电视直销广告从经营主体资格、直销广告内容、直销商品质量检验认证、直销价格等全方位进行彻底清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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