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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竞选广告禁播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台湾年底“立委”及“县市长”选举竞选活动,于今天正式“起跑”。台当局“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将公布所有候选人名单。

  竞选活动为期10天,从11月21日至30日,但各党派候选人早已于 两个月前就开始竞选造势活动。

  按照“中选会”规定,在竞选这段期间,候选人、政党或第三人均不得自行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刊登竞选广告,或为候选人宣传。广播电视媒体也不得制作以选举为主题的节目,或者是转播各候选人的造势晚会。

  台“中选会”官员昨天表示,除选务机关办理的电视政见活动外,“只要与选举相关”,都不能在电视及广播频道上播出。而认定是否是竞选广告的标准有两项:一,是不是为特定候选人或政党宣传;二,时段是不是用钱买的。

  此次选举将选出台“立法院”的全数立法委员,因此被视为是台湾民进党上台以来的“成绩单”,因此民进党以及在野的国民党等,都希望能取得“立法院”的多数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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