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羽绒服装品牌与质量高层研讨会”上,中国
广告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呼吁:政府应该鼓励企业投放广告的积极性,取消企业广告支出不超过年销售收入2%的部分才可计入成本的税收限制。
据中国财经报道消息,去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为了控制广告行业的权钱交易、浪费等现象,规定企业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年销售(营业)收入的2%部分才可以计入成本。当时这个政策出台,反响很大,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客观上起到了限制的企业广告投放的消极作用。后来政府又对这一政策作了修改,在药品、家用电器等10个行业宽限到8%,但专家认为:这还不够,广告的限额应该取消。
武高汉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品牌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获得超价值的法宝,而产品质量和广告是树立品牌的关键,所以中国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应该提高对广告的认识。有资料显示,中国广告总的经营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8%,美国是4%,而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是中国的10倍。在这样一个情况下,中国的品牌竞争处在一个不利的地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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