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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二字遭封杀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8-1-28
    针对近来一些企业在其产品包装物上使用“极品酒”、“极品香烟”等字样的严重问题,国家工商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产品包装物出现“极品”字样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处理意见认为,商品包装中使用“极品酒”、“极品香烟”等 字样,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含义相同,属于绝对化语言,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国家工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迅速通知本辖区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凡是含有“极品”字样的产品包装,自2002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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