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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广告禁止使用数据承诺式广告词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5-4-21
   继宝洁公司由于SK-II事件被处以20万元罚款以后,又一国际著名公司欧莱雅旗下的主打品牌——兰蔻又出了事!由于违反了“化妆品广告禁止使用数据宣传产品性能”的规定,兰蔻日前已经接到了南昌工商部门查处通知。 

    化妆品“好不好”,不能用数字说话

    “肌肤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这样富有鼓动性的广告词给兰蔻带来了巨额的利润,也带来了麻烦!日前,江苏省工商部门的人士表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有涉及化妆品性能或功能等方面内容的,禁止使用数据”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而兰蔻化妆品大量使用精确的数据,显然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兰蔻在南京依然卖得好

    据了解,兰蔻化妆品是南京卖得最好的,效益好的单柜,一年的销售额在600万左右,销售小姐的收入也“水涨船高”,多的月收入能达到5000元。被工商部门查处,对于讲究形象的化妆品来说,伤害是巨大的。在金鹰、大洋等商场的兰蔻专柜可以看到,兰蔻化妆品的销售如常,销售小姐表示,她们目前并没有听说由于广告违规,兰蔻接到查处通知的事情。最近的广告宣传单页已经发完,“问题宣传广告”无法查实。查找今年以来的《时尚》、《瑞丽》等杂志上的兰蔻广告,结果发现,兰蔻的整版广告上充斥着各种关于使用效果的精确数据。

    数字承诺是化妆品的通病

    据了解,虽然SK-II、兰蔻被查处后,数字承诺广告有收敛的迹象。但是,一些没有被工商部门查到的化妆品,如玉兰油、碧欧泉、欧莱雅、羽西等众多品牌的“数字宣传”还是热火朝天。

    这些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的化妆品广告,哪来这么大的胆子瞎吹牛呢?据知情人介绍,现在的化妆品广告都是先送到中国广告协会信息咨询部,由信息咨询部“审批”后盖上一个“合格章”,广告就“合法”了。但实际上,中国广告协会只是一个民间协会组织,并不具有权威性。所有化妆品广告最后必须遵循的,还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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