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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将被打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华商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10

  沈阳市药监部门将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活动进行打击。

  针对目前出现的销售假劣药品的模式已从传统模式发展到利用互联网的新型犯罪形式,沈阳市食药监局制订了《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及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将对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和销售信息等行为进行打击;加强互联网有关药品信息的监测,对发现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合法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信息、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合法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信息、以虚假医疗机构、研究院等单位名义发布药品信息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查处发布违法药品广告信息的网站或移交通信管理部门关闭网站。

  并提醒市民注意:任何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信息的,必须取得省药监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才能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信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须在网站主页显着位置标注;任何单位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活动,必须取得省以上药监部门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目前辽宁地区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单位只有一家为辽宁红盛堂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网站名称为盛生药房),沈阳地区其他任何单位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都是违法的;建议百姓到正规药房和医疗机构在医生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如果发现在沈阳地区有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销售信息、通过邮政信箱和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请拨打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9611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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