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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版权保护技术需加速标准化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8
    尽管在传统数字电视领域进展缓慢,但ChinaDRM(中国广播影视数字版权管理论坛)推广DRM(内容数字版权加密保护技术)的信心和脚步一直没有停止。随着网络视频、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新媒体的兴起,DRM欲在新媒体领域有所作为。中央电视台总工程师、ChinaDRM主席丁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媒体环境对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容商、技术方案商、运营商、终端厂商等产业链各环节应相互协作,而不能单独行动,并形成利益共同体,这样才能促进数字版权保护标准的建设和产业的繁荣。

    搭新媒体快车

    在过去的一年,以网络电视台、CMMB手持电视及车载移动电视为代表的新媒体迅速发展,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媒体的发展,给一项名为DRM的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通过DRM,内容商可以对用户的权限进行规范,如拷贝的次数、拷贝的设备等,还可以规定用户购买的内容是在有线网络中应用还是在互联网中应用。

    之所以说是“新的契机”,是因为该技术此前的推广并不十分顺利。2004年,清华大学和中央电视台发起成立ChinaDRM,致力于DRM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尽管经过了6年发展时间,但DRM远没有到达产业化应用阶段。

    其实,在ChinaDRM成立之初,DRM技术主要面向传统的数字电视领域,而现在向新媒体领域渗透,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DRM目前的发展状况。据了解,截至2010年3月7日,ChinaDRM拥有会员单位80家,但超过一半的成员是方案技术提供商,内容提供商、运营商等核心成员数量很少。

    网络电视台、CMMB等新媒体出现并快速发展,让DRM看到了“又一缕阳光”。“随着《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正式发布实施和‘三网融合’时间表的明确,我国新媒体产业发展迎来了重大机遇,而数字版权管理是新媒体成功发展的重要基础。”丁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丁文华向记者表示,目前ChinaDRM重点关注新媒体领域,不代表停止了DRM在传统数字电视领域的推广。“尽管新媒体是不可忽视的新市场,但我们在传统数字电视领域的工作还在推进。”他说。

    记者注意到,目前的网络电视台方兴未艾,已出现中国网络电视台、浙江广电新蓝网、湖南广电芒果TV、深圳广电“中国时刻”等一大批网络电视台;CMMB在今年正式商用,未来5年内有望发展1亿用户。尽管新媒体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对DRM的需求并不是非常强烈,但很明显,一旦DRM搭上新媒体蓬勃发展的快车,将有效弥补其在传统数字电视领域推广进展迟缓的缺憾。

    标准化略显迟缓

    DRM的标准化工作可以追溯到2006年。当年,ChinaDRM成立了标准起草委员会,下辖3个工作组,分别是:内容制作组、内容分发组和家庭网络组,其中内容分发组又下辖移动电视特别工作组。“各工作组已经完成了多项标准的起草工作,如广播电视数字版权管理元数据标准、广播电视数字版权管理广播电视内容分发———广播控制标记等,不少标准草案已获国家广电总局立项,不久将正式发布。”丁文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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