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涛
技术瓶颈已突破,而制度、利益和观念似乎不是一日间一道令就能解决
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突破性地提出了阶段性目标: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2013年至2015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并建立新的体制、机制和新型监管体系。
业界普遍认为,此举具有破冰意义,我国“三网融合”进入关键期。消息人士透露,这是一个由广电和电信部门多年博弈得出的方案,前后历经13稿。广电已开始筹建全国广电网络(13.00,0.08,0.62%)公司,广电和电信都在提交备选的“三网融合”试点省份和城市。一位熟悉内情的业内专家表示:相对而言,最终讨论并公布的方案对广电比较有利。
主导权之争何时了
业内专家介绍,三网融合指的是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例如“IPTV”、手机电视等跨行业应用。目前三网融合技术层面的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但之所以三网融合久拖未决,是电信和广电都试图主导三网融合,进入对方的领地,同时又都通过许可证等建立行政壁垒防止对方入侵。即三网融合的本质问题是电信和广电之间的双方市场准入问题。而此次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障碍。
有机构预测,如果实现“三网融合”,预计我国固定宽带网络上所承载的媒体与娱乐业务收入,将超过移动通信所承载的部分,仅此一项业务将促进我国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通过几年内加大三网融合的建设,将形成6000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
早在1998年,国内就首次提出了“三网融合”的概念,后来这一工作被列入国家“九五”、“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规划。但是,“三网融合”长期徘徊在雷声大、雨点小的试探期。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申“要支持和推进三网融合”。去年4月出台的《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又提出推进“三网融合”。这一次,管理层再次显示了推进这一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然而,破冰容易,融合难!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新政策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允许广电和电信相互进入,但是在具体的‘度’上却明显不同。
在国外,“三网融合”多年前就一路畅通,在国内却一直推不动,最根本的障碍在于相关部门之间的利益争夺,具体表现在对“三网融合”主导权的争夺。
事实上,广电和电信部门的矛盾由来已久。例如,广电系的宽带接入业务在电信的强势面前显得无能无力,而电信所企盼的IPTV(网络电视)至今仍有很多羁绊。2005年的“泉州事件”将广电与电信两派的利益争夺展露无遗。
当时,原电信和网通两大固话商瞄准了IPTV这一新金矿,但运营牌照却握在广电手中,电信商只得以曲线方式,通过与广电系企业的合作来谋求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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